滬府發〔2016〕34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促進本市展覽業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現將《關于促進本市展覽業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5日
關于促進本市展覽業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
展覽業是引導和促進投資貿易發展的重要載體,是提升國際貿易中心集聚輻射能力和資源配置功能的重要平臺。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展覽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5〕15號),加快國際會展之都建設,結合實際,現就促進本市展覽業改革發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明確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
(一)基本原則
堅持擴大開放。立足于發揮展覽業在上海國際貿易中心建設和開放型經濟發展中的重要平臺作用,學習借鑒國際展覽業經營管理、服務保障、人才培養等先進理念,加強與長三角地區及全國會展城市的合作,積極探索具有國際化特征的展覽業發展機制。
堅持深化改革。推動展覽業管理體制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和簡政放權,提升行業管理水平,著力建立公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綜合運用財稅、金融、產業等政策,鼓勵和支持展覽業市場化發展。依托本市產業、市場、開放等綜合優勢,積極促進展覽業與相關產業聯動發展。
堅持創新驅動。重視展覽業的管理體制機制創新、行業運營模式創新、企業管理經營創新、科學技術應用創新等。充分發揮各類展覽企業的主體作用和行業協會的中介作用,以體制機制創新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創造力。
堅持務求實效。正確處理展覽數量規模和質量效益的關系,培育一批符合產業發展需要的導向型、自主型、潛力型展會。力求專業化、品牌化展會數量顯著增長,展館運營市場化程度明顯提高。大力培育一批實力型專業組展企業,積極培養一批應用型、復合型、國際化、實用型專業人才和從業人員。
(二)工作目標
到2020年,基本建成要素集聚、配置合理、制度健全、服務完善、生態優化的展覽業促進體系,把上海打造成市場運行機制比較成熟、會展企業富有活力、具有全球市場重要話語權的國際會展之都。展覽規模保持世界領先水平,國際展覽占全市展覽總面積的比重達到80%,全年舉辦面積超過10萬平方米的展會50個。展覽業市場化、專業化程度繼續提高,集聚一批國際知名的展覽業企業,引進培育一批具有國際領先水平的品牌展會,大力發展會展服務業,形成功能配置合理的空間布局,構建比較完善的地方性法規和市場管理體系,建立比較優良的公共服務體系。
二、建設高水平的公共服務體系
(一)理順管理體制
建立市商務委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教委、市科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文廣影視局、市地稅局、市工商局、市質量技監局、市統計局、市新聞出版局、市體育局、市旅游局、市知識產權局、市政府法制辦、市金融辦、上海海關、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浦東新區政府、青浦區政府、市貿促會、市會展行業協會等部門和單位共同參與的市級聯席會議制度,全面推動本市展覽業改革發展。(責任部門:市級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
(二)推進地方立法
推動出臺本市展覽業地方性法規,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明晰展覽各參與方應承擔的權利義務,建立與國際接軌的事中事后監管機制、知識產權保護機制、糾紛解決機制等,完善政策促進體系,提升行業管理水平,促進展覽業規范有序發展。(責任部門:市商務委、市政府法制辦、市知識產權局、市工商局、市貿促會、市會展行業協會)
(三)促進改革發展
落實國務院有關行政審批改革的要求,進一步簡政放權,取消地方對外經濟技術展覽會的行政審批,提高公共服務效率。嚴格規范政府辦展行為,減少財政出資和行政參與,建立政府辦展退出機制。提升各部門協作水平,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引導展覽業有序競爭。(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貿促會、市會展行業協會)
(四)發揮中介組織作用
鼓勵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參與或組織各級標準制訂,推進行業標準化建設,協助主管部門開展展會評估,發揮好行業自律組織作用。鼓勵貿促機構、行業協會等單位構建互動平臺,擴大行業內交流合作,提供經濟信息、法律咨詢、政策研究、人員培訓等服務,提升行業自律水平。(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質量技監局、市貿促會、市會展行業協會)
三、增強展覽業核心競爭力
(一)提升國際化水平
積極吸引國際會展相關組織在滬設立機構,提高本市經國際組織認證的機構和展會數量。吸引國際知名會展企業落戶,鼓勵其與國內會展企業在本市開展合作經營。配合國家“一帶一路”等重大戰略實施和多雙邊及區域經貿合作,積極培育境外展覽項目,鼓勵組展企業加強人才和資金投入,改善辦展結構,提升境外組展辦展能力。積極發揮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優勢,提升展會國際化水平。鼓勵展覽企業學習國際先進辦展理念,強化環保意識,舉辦綠色展會。(責任單位:市商務委、浦東新區政府、市貿促會、市會展行業協會)
(二)擴大展會平臺效應
吸引一批行業影響力強、帶動效應顯著的國際知名品牌展會落戶,努力打造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上海展會自主品牌,大力提升在滬舉辦的國家級展會的能級與水平,積極培育一批有潛力、有特色的中小展會,充分發揮展會的貿易平臺和市場風向標作用。鼓勵本市企業收購、參股國內外品牌展會,向國內其他省市輸出品牌、開展合作,提高本市會展業的輻射力和影響力。促進展會與大型活動、國際會議、專業論壇、節慶賽事的互動融合,加強整體品牌營銷策劃,形成與城市形象宣傳的良性互動。(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旅游局、市貿促會、市會展行業協會)
(三)打造有國際競爭力的展覽業集團
引導有實力的骨干企業,通過對目標展會和企業開展收購、兼并、控股、參股等多種方式,提高組織化水平,成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展覽業集團。鼓勵適合展覽業發展特點的金融創新活動和資本運作模式,促進有條件的展覽業公司上市融資,做大做強展會和展覽業企業。(責任單位:市貿促會、市金融辦、市商務委)
(四)推進展覽業與相關產業聯動發展
制定展覽、商貿、旅游、科技、工業、文化、體育、創意等產業聯動方案,用好各部門現有的合作渠道與合作機制,加快構建“開放共享、聯動創新、融合發展”的產業聯動格局,搭建資源共享的載體和平臺,打造一批聯動示范項目。鼓勵展覽業企業與文化創意策劃企業合作,提升展會主題策劃和藝術設計水平。(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發展改革委、市旅游局、市科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文廣影視局、市體育局、浦東新區政府、青浦區政府、市會展行業協會)
(五)提升信息化水平
規模展會基本實現網上登記注冊、信息查詢、展商與觀眾互動等功能。完善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功能,探索大數據在會展行業的應用。推動智慧展館建設,整合各類展會服務資源,提高展會技術水平和服務功能。鼓勵企業運用互聯網技術開展服務與管理創新,形成線上線下展會的有機融合。(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貿促會、浦東新區政府、青浦區政府、市會展行業協會)
四、打造透明、公平、高效的市場環境
(一)完善展館運營機制
推動本市展館兼顧公益性和市場化,制定公開透明和非歧視的場館使用規則。加強展館品牌管理,不斷優化品牌發展措施。鼓勵本市展館通過輸出品牌、管理和資本等形式,提高運營效率。鼓勵通過制訂行業規范等方式,明確場館管理者、展會主辦者、參展商、服務商等各方的責任和權利,共同維護規范有序的市場秩序。完善展館周邊配套設施建設,逐步優化展覽環境。加強對大型展會的運營保障,強化在安全保衛、交通組織、綜合服務等方面的應急預案和組織實施。(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工商局、市知識產權局、市公安局、浦東新區政府、青浦區政府、市貿促會、市會展行業協會)
(二)完善標準體系
鼓勵本市企事業單位主導、參與展覽業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制訂和修訂,加快制訂、實施展館管理、經營服務等地方標準。鼓勵行業協會、商業聯合會等社會組織制定嚴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要求的團體標準。推動本市展覽業企業開展企業標準體系建設。充分利用全國會展業技術組織在滬優勢,提升標準化服務水平。形成“政府引導、企業主導、行業促進”的展覽業標準化工作體系。(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質量技監局、市貿促會、市會展行業協會)
(三)優化展覽業布局
積極扶持浦東新區、青浦區等區域推進展館配套建設和產業集聚,打造本市展覽業重點發展區。發揮大型品牌展館的行業引領作用,鼓勵中等規模展館向專業化發展,引導小型展館開展特色經營、轉型發展。增強產業鏈上下協作關系,形成以展覽業企業為龍頭的行業配套體系。(責任單位:市商務委、浦東新區政府、青浦區政府、市會展行業協會)
(四)完善市場監管體系
支持和鼓勵展覽業企業通過專利申請、商標注冊等方式,加強對展會知識產權的保護。把制止侵權、假冒、虛假宣傳等工作內容列入展會整體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加快建立覆蓋展覽場館、辦展機構和參展企業的展覽業信用體系,加強信用監管,推廣信用服務和產品的應用。建立信用檔案和違法違規單位信息披露制度,推動部門間監管信息的共享和公開。(責任單位:市知識產權局、市工商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新聞出版局、市商務委、市貿促會、市會展行業協會)
五、健全展覽業政策扶持體系
(一)完善財稅扶持體系
發揮本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等專項資金作用,對本市展覽業發展給予支持。對符合條件的展覽業企業,積極落實國家各項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展覽業企業提升展會策劃水平,加大對創意與設計類展會的扶持力度。優化公共服務,支持中小企業參加重點展會,鼓勵展覽業機構到境外辦展參展。(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市貿促會、市會展行業協會)
(二)優化金融保險服務
鼓勵會展產業基金發展,重點扶持創新性強、符合上海產業發展方向的展會。鼓勵商業銀行、保險、信托等金融機構創新適合展覽業發展的金融產品和信貸模式,探索展會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方式,研究設計服務國內外展會需要的保險險種。完善融資性擔保體系,加大擔保機構對展覽業企業的融資擔保支持力度。(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貿促會、浦東新區政府)
(三)提高便利化水平
提高展品通關效率,引導、培育展覽業重點企業成為海關、檢驗檢疫高信用企業,簡化展品通關手續。用好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等手段,協調各相關部門、整合項目審核、信息報送等渠道,進一步提高行政服務效率。(責任單位:上海海關、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市口岸辦、市商務委、市貿促會)
(四)健全行業統計制度
進一步完善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為基礎,以展館、辦展機構和展覽服務企業為主要對象的統計監測分析體系。構建以展覽數量、展出面積及展覽業經營狀況為主要內容的統計指標體系,綜合運用統計調查和行政記錄等多種方式采集數據,完善監測分析制度,建立綜合性信息發布平臺。(責任單位:市統計局、市貿促會、市會展行業協會)
(五)加強人才體系建設
鼓勵本市院校積極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培養適應展覽業發展需要的應用型、復合型、國際化專門人才。促進本市高校、研究院所開展與會展企業的交流,促進學歷教育與職業培訓的有機結合,鼓勵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與相關院校聯合培訓人才。建設校企聯合的會展業實訓基地,鼓勵高端人才培養。大力引進本市展覽業所需各類優秀人才。探索會展行業組織開展人才評價,全面提升展覽業從業人員整體水平。(責任單位:市教委、市人力社會資源保障局、市會展行業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