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劉雪云來源:北京青年報 發表時間:2014-12-22關注 次 | 查看所有評論
內容摘要: 據《北京青年報》記者調查,個人會員繳納9.45萬元就能成為協會副會長的中國營養協會,自稱是經過政府部門批準成立的,又稱是在香港注冊的。然而記者在民政部網站上查詢不到其相關記……
據《北京青年報》記者調查,個人會員繳納9.45萬元就能成為協會副會長的中國營養協會,自稱是經過政府部門批準成立的,又稱是在香港注冊的。然而記者在民政部網站上查詢不到其相關記錄,在香港警務處社團事務處的資料中同樣查詢不到其任何注冊信息,僅在香港公司注冊處查詢到一家名為“中國營養協會有限公司”的企業。
社團合法身份的缺失,絲毫未影響該“協會”開展一系列評選、會展和公眾營養大會活動。普通消費者顯然無法識別這種冠以“中國”字樣的“協會”的真偽,反而會在其引導下放心地選擇其所推薦、評選、授權的品牌。殊不知,這種“協會”的各種頭銜和榮譽都可以明碼標價,冠冕堂皇的招牌下是赤裸裸的金錢交易,社團的非盈利性屬性徹底無存。
以公司名義在香港注冊、卻在大陸開展盈利性的社團活動,民政部工作人員對此種現象坦言“沒有特別明確的規范”。因此,以協會之名行盈利之實的現象,特別是又涉及香港和內地的,亟待加強管理,首要的是應從法律規范上補充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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