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商務局:
《河南省促進會展業發展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于8月4日印發,將于10月1日起實施。為做好會展信息登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登記范圍
河南省行政區域內舉辦的會展。
二、登記機關
(一) 省商務主管部門:負責對冠名“河南省”的會展、境內舉辦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及其他國際性會展,以及由黨政機關主辦或者由財政出資的會展的登記;
(二) 省轄市商務主管部門:負責對凡冠名“**市”的會展進行登記;
(三) 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負責除上述規定以外的會展登記。
三、登記時間
各辦展單位在會展招展信息發布之前的30日須進行登記。
四、登記程序
(一)各辦展單位在進行會展信息登記時,先登錄河南省商務廳網站服務貿易處子站“會展信息登記管理系統”下載并填寫《河南省會展信息登記表》(見附件一)。填好后,連同表內所列材料,分別到省商務主管部門或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進行登記。通過登記的會展,由登記機關在《河南省會展信息登記表》上加蓋會展登記專用章后復印存檔,原件退回辦展單位。
(二)各市商務主管部門對登記的會展信息進行審核匯總(匯總表見附件二), 并于當年1月5日前、7月5日前將上半年、下半年擬辦會展信息(附件一、附件二)(含電子文檔)上報省商務主管部門。
(三)省商務主管部門對會展信息匯總整理后在省商務廳網站公示,同時抄送省直有關部門。
五、有關要求
(一)會展信息登記是促進會展業發展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各市要高度重視,通過登記,摸清會展業現狀,為下一步制定政策,促進會展業健康發展奠定基礎。
(二)在登記過程中,進一步加強境內舉辦對外經濟技術展和黨政機關辦展的審批管理,嚴格履行審批程序,規范會展市場秩序。
(三)在工作中有好的經驗與做法,或發現問題,及時向我廳反饋 。
六、聯系方式
聯 系 人: 李艷艷 黃鎮
聯系電話: 0371-63576308/63576306
傳 真: 0371-63576308
郵 箱: hnswfmc@163.com
201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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